

福音主义(evangelicalism),为新教神学影响层面最为广阔的神学主张之一,起源于1870年代的英国。在不同的时期中,福音神学一词经常会被立场更为开放的新神学主张作为比较的对象,故而在基督教近代史中,福音派神学等同于信仰上的保守主义。福音神学的四大特点是:强调个人归信基督或重生;积极地表述和传播福音;强调圣经的权威,坚信圣经无错谬;强调与耶稣复活有关的基督教教义。
圣经无谬误是一种基要派神学的观点,也是福音派,灵恩派,时代论的核心思想。圣经无谬误的信徒,相信最原始版本的圣经,是绝对没有任何错误的,因为圣经是由上帝启示其作者与编辑者写成,圣经的一字一句,等同于由上帝直接写下。在翻译及传抄时可能会出错,但是,此外的部分,都是完全正确的。因此,圣经中的每字每句都完全没有错误,不可能错误,并且没有自相矛盾之处;“圣经是完全准确的,包括历史和科学的部分。”另外有一派新教徒,持比较宽松的看法:他们认为圣经虽然是上帝启发,但是由人来写作编辑,因此在真理部分是没有错误,但是在历史与科学部分则不排除可能有错,这称为圣经真理无误。
据1975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今日的神学”,“教会历史中有很长时间,圣经无谬误并不是一个关键问题。实际上,只是在过去的两个世纪,才有了正式的圣经无谬误教义,赞成和反对的论点充满了许多书籍,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加入到辩论中来。”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古代神学界之间关于《圣经》是否绝对正确的辩论,成为学术焦点。一些著名的基督教神学院,如普林斯顿神学院和福乐神学院,正式采纳了完全真确教义而拒绝了圣经无谬误教义。本次辩论的另一方面主要是关于《今日基督教》杂志和哈罗德·林塞尔的《为了圣经的战役》一书。作者断言,圣经无谬误教义的丧失将会破坏教会。保守基督教背后的想法是认为,一旦一个人无视《圣经》的终极真理,那么一切都可以变成合理的。
现代人所称的福音派神学是作为“自由主义神学”的对立面而形成的一个论述集团,此意义上的福音派神学是一种平民化的神学主张,不使用复杂的知识论、采取较为松散的论点;并且在此一情况中应该要准确的将这两个神学主张译名为‘福音派神学’与‘自由派神学’,因为两个名称是彼此对照而来、成员更是互相排除的。“福音派”一词另曾被加尔文的改革宗以外的新教诸宗派用来称呼自己,最初是路德宗使用,后来宣道会、卫理公会、贵格会和英国圣公会等宗派都使用,在此一意义上的福音神学是突显其与加尔文主义中极为严酷的“预选说”之不同,意在强调福音的普世性和教会肩负广传福音的使命。在此种情形中又不妨使用福音主义称之,以免混淆。也有学者认为阿民念主义属于福音主义的滥觞。虽然有至少两个以上的福音神学名称源流,但它们仍同属新教神学系统,且神学内容没有重大歧异,因此福音神学至今仍被新教神学中的保守主义者延用。
福音神学中没有新正统神学里那般清晰的哲学上的知识论传统,却也同样不接受自由主义神学所采纳的那些不利于《圣经》信仰权威的新科学证据,因此同样有反理性主义的倾向,但又不刻意发展神秘主义哲学以对抗理性主义。因此也可以说:福音派神学注重的是基督教在普罗大众中的影响力,并不像新正统神学那样强调与知识分子的对话。其强调“神爱世人”、基督为世人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基督的降生乃至复活便是上帝赐给人类的福音、基督升天前要求门徒将福音传到地极等新约《圣经》的经节。强调基督徒应热心地传福音,主张“圣经无谬误”、“逐字圣灵启示说”,但也没有一致的权威释经文本,多是各自采用“以经解经”的方式,只要不与别处《圣经》抵触的情形之下,允许信徒用个人的经历来解释各别《圣经》章节。
“基要神学”乃是称呼福音神学中最为激烈跟保守的论点。基要神学与福音派神学两个名词若被赋予不同意义时,通常是强调基要神学家已经发展出了严谨的论述体系。福音神学较之则是更大范围的一个通称,只要符合其基本神学要求的主张都可以被归作福音神学──通常,立论松懈甚至提不出论证而仅止于信仰的基要神学主张会被视为“温和的福音神学”。福音派(evangelical)是基督教新教的一个新兴派别,而非一个教派,其与自由派、基要派等相区别,常被视为自由派和基要派两个基督教派之间的第三立场。源自希腊语原文意思就是“好消息”,无教派之意。福音派强调基督徒个人跟耶稣基督之关系,并把社区和信仰连结。有别于其他基督教主流教派,其主要特征是直接通过传播基督来到的福音及传递基督的信息,达成耶稣教义的传播。
另外大有基督徒不同意说福音派和基要派有区别。因为自由神学不相信超自然事情,所以基督教圈子产生反弹,基要派出现,支持传统的信仰。后来,基要派慢慢有人认为,基督徒应该强调传福音,不强调神学辩论,所以又叫福音派。事实上,他们二者的信仰基本相同,而都和自由神学对抗。福音派与传福音均有福音二字,但属于不同类别的名词。“福音派”是指派别,目的是通过直接接触社区及社会,使基督教价值观融入主流社会;而“传福音”则是指社会活动,以宣传基督教圣经中的福音为主要内容。整体来说,福音派恪守新教传统教义,重视《圣经》权威和学术研究,但不愿被人视为固执无知。福音派比基要派相对更愿意接触社区及迎合主流社会,使福音派逐渐成为主流社会的一部分。在20世纪70年代末,福音派成为美国社会的主流教派,逐渐参与主流政治,相比于其他信众减少的主流教派,福音派在世界各地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福音派常与不同的基督教教派合作,但也认为应该限制教会对政治决策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影响,强调“圣经无谬”。1994年,福音派与天主教会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福音教派与大公教合一》,同意以包容手段接纳天主教。福音派教会对普世教会合一运动有相当的参与,但其内部对此仍存在意见分歧。
在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的跟随者,自称“福音派”,自命为福音的传扬者。当时,这个字词大概表明是改革派或复原派的意思。在其后的各个宗教改革运动中,如18世纪在德国的敬虔主义、英国的循道主义和在美国的大觉醒运动都一再引起福音派觉醒。其中大觉醒运动的领导人,如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布道家芬尼(Charles Finney)和德怀特·莱曼·穆迪(Dwight Lyman Moody)等人都被视为福音派的重要人物。19世纪,随着自由主义神学的兴起,使正兴起的福音派一度衰落。但是,20和21世纪,反而是自由神学衰落的时代。
美国的福音派在战后的宗教及政治运动取得在共和党左右的投票力量,自1980年代以来约70%的福音派教徒支持共和党候选人,褔音派在许多关乎避孕、堕胎、同性恋权利及政教分离的议题上发挥关键的政治游说及影响力。从1940年开始,福音主义在基督教基要主义中兴起。基要主义慢慢分化出正式的基要派和福音派。到1940-50年代,主要透过不同的传播媒体、布道大会、神学院及著作,使此势力再度掀起新浪潮,其影响一直持续。到20世纪的后期,福音派稳定增长。葛培理布道团更积极倡办国际福音会议。1966年在西柏林举行的国际福音会议中,发表了福音派宣言,划定福音派立场。在1974年,在洛桑举行的国际福音会议中,福音派成为了美国的主流教派。1994年3月29日,福音派领袖在美国举行的一个宗教会议上公开称天主教徒为“弟兄”,并和天主教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福音教派与大公教合一》。不少认为部分褔音派主张与天主教合作和解,主要是希望和天主教合作,团结教会保守力量对抗民主党和自由派的社会政治力量。圣公宗著名神学家巴刻曾指出基要信仰:
巴刻是福音派中较为倾向基要派,并且较不接受近年研究成果。福音派更常传教于发展中国家和被忽视及受压迫的人民中,如曾反对奴隶制度。英国自1562年开始有奴隶的交易,直至1770年,从西非运来的奴隶中几乎有一半会送往英国。实际上,许多英国人也认为奴隶贸易与大英帝国的商业贸易及民族安全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1807年,经过一番的努力,英国最终废除了奴隶贸易。1834年英国属地的黑奴被解放后,反对奴隶制度成了英国人一致的立场。在这个废奴运动中,最致力于其中的,莫过于威伯福士,他在1780年当选成为国会下院议员。在欧洲大陆旅行期间拜读英国不从国教牧师杜理其的《灵魂深处信仰的兴起与进步》,使他开始以基督救赎工作为其信仰的中心,由于他的归信基督,使得他开始参与反对贩卖奴隶的运动,并且成为此运动的领导者。同时,他也是克拉番派,即福音主义其中一派的领袖。他的影响不仅如此,还有在1813年使传教士得以进入印度宣教,在英国立法是布道家可不受政府干扰的旅行布道。这些都有助益于福音工作的推展。
“基要主义”或“基要派”一词在二十世纪上半期与福音派基本上是一个意思,严格讲,当时的是“传统福音派”。但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葛培理领导的越来越妥协的福音派运动。现在英文的福音派,中文严格说是“新福音派”,也有人称之为“妥协派”兴起后。基要派和福音派便开始指代两个很不同的运动,走的道路截然有别;基要派强调的是与世俗分别,不与自由派和天主教对话来往,非常保守,批判异教及天主教和自由派,具有战斗精神。而福音派主张的是与世俗融合、包容、妥协,与自由派和天主教对话来往,尊重其他宗教,从中去吸纳信徒。对圣经无误谬性上,基要派与福音派的差距也很大。就以创世记第一章六日神创造天地为例:前者会理解为字面上的六天,每天廿四小时。而从之引申出年轻地球创造论和智慧设计论等说法;而后者则理解为倾向主流科学所理解的数十亿年。面对福音派对基要派保守主义的批评,基要派的回应是,当代基督教的问题是过于自由,过于随便,而不是过于保守,所以无需担心保守的信仰。
褔音派通常支持保守派政党如美国共和党,动员教友参与社会运动,被指是希望团结教会保守派力量对抗日益壮大自由派的世俗势力,以及团结基督教保守的力量反对堕胎和同性恋权利,因而受到批评。因为福音派若干作为宗教团体牵涉政治,近年开始受到较大的争议,当中不少褔音派教徒已开始反思教会的政治和社会参与,并开始反思如何调整自身参与,尝试和社会的不同团体进行对话。由于福音派听取不同的观点,基要派认为此举失去了福音派自身的教义和立场。尤其在福音派领袖与天主教的合作一事,便引起其内部及基督教教派间的纷议,基要派更视此为离经叛道。美国在1994年3月29日举行的一个宗教会议中指:“我们借着共同的认知共聚一堂;这认知是所有在基督耶稣里的弟兄姊妹,借着上帝的恩典真实地相信耶稣基督是救主与主的。”福音派领袖公开地宣称天主教徒为“弟兄”,并和天主教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福音教派与大公教合一》,当中同意停止改变对方接受己方信仰。一些福音派的领袖认为此举乃时势所趋的作法,以包容手段接纳福音派原先所反对的异端教义。由于福音派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成为美国的主流新教教派,而福音派信仰强调信徒个人跟基督之关系,这令福音派信仰只有少许可辨认或必需的神学元素。神学院教授戴卫‧韦尔斯(David F Wells)在《真理无立足之地》中,曾将情况形容为“福音主义的衰落现象”。
基督教原教旨主义(Christian fundamentalism)也称基要主义——基要派、基督教基本教义、基本主义,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基督教新教内兴起的一个运动,而非一个宗派。在美国等地有较大影响。英语“基要主义”一词在20世纪初由美国的长老宗教徒提出,但基要主义运动后来是由浸信会继承,并由福音派发扬光大。基要派主张“圣经绝对无误”,反对一切自由主义神学或称现代派神学,反对他们对《圣经》的批判。基要派(fundamentalists)并非一个形式上存在的、或实际上有组织的宗派(denomination),而是在对信仰内容如何取舍的一种描述,或在神学取向上的分类,也称为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有时,这也指称一场深刻影响了二十世纪很多教会的运动,其时为了对抗自由派神学、现代派神学的冲击,基要派主张他们乃是坚守基督和他的使徒们所传下来的信仰,也由此衍生出福音派、公理宗、与及众多独立或小型教会。
基要派是与自由派或称现代派神学相对立的。基要派强调基督教的核心信仰,以此为辨识基督徒身份的准则。从19世纪开始,由于越来越多的自然科学发现、考古发掘报告、与及现代对宇宙的认知等等,都与圣经字面上的描述有所矛盾,自由派神学因此而出现。他们采取各种方式、理论、解释手法等等,以求协调上述种种的矛盾,与及长久以来神迹和超自然描述所带来的问题。对于无事实历史可以考证的事如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记载,或违背已知自然科学定理的事,例如童贞女生子等等,都采保留态度,怀疑其真确性。对此,引发部分基督徒强烈反对,坚持圣经为信仰的“基要真理”,内容完全无误,任何协调手段其实都是在贬抑圣经的权威,置科学、知识于圣经之上,实际上就是在否定圣经,是不信派、假基督徒。到20世纪初便出现了“基要派”这个词。
基要派在诞生之始,就强调分别,而不只是强调五点基本教义。正是为了与自由派、现代派有分别,才出现了基要派运动。若是与他们合一,根本无需兴起基要主义运动。所以,从一开始,分别主义就是基要派的重要特征。另外,基要派在产生背景和发展过程上受到时代论的前千禧年主义深刻影响,其末世论也是基要主义的重要特征。目前,主要是浸信会的不少教会仍然持守基要派的立场。长老教会中,很多教会是自由派立场,也有一些教会持守福音派立场。“基要派”在从80年代开始,英美社会开始用 。fundamentalism指伊斯兰教的原教旨主义。在很多人看来,伊斯兰教的“原教旨主义”与恐怖主义沾上了很多的关系,因此 fundamentalism 这个词在外界的人心中也渐渐蒙上一些不好的感情色彩。但中文的情况有点不同,因为“基要派”(指基督教)和“原教旨主义”(指伊斯兰教)看上去是两个不同的词,虽然其文字的根源是相同的。所以“基要派”还保留了其本来的含义。在中国,基要派和现代派神学的争论在20世纪初就开始了,王明道、宋尚节是基要派的代表,吴耀宗是现代派的代表。正因如此,后来的三自教会在很多神学观点上是与现代派相通的。以前,以及今天,基要派神学在中国家庭教会中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但现在有相当一部分的家庭教会偏向福音派和灵恩派。但是基要派还是占家庭教会的主流。1895年,由美国保守派宗教领袖界定的教义“五点要道”:
1910年美国长老会会议议决,把基督教基要信仰归纳成五点(The Five Fundamen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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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无误谬性。(Inerrancy of the Bible)
- 耶稣基督乃由童贞女所生,并且就是神。(The virgin birth and deity of Jesus Christ)
- “唯独因信得救”的教义。(the doctrine of Salvation by Faith Alone)
- 耶稣基督肉身复活。(The bodily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 耶稣基督将以肉身再临。(The bodily second coming of Jesus Christ)
此处“肉身”(The bodily)是一个神学术语,指基督复活后一种与我们人的身体在人看来无异,却又却有不同的实体,中文释意是“基督复活的荣耀的身体”。基要派对基督宗教其它教派的立场,“基要派”反天主教的教义,认为天主教是异教,完全偏离基督教的教义。
“基要主义”或“基要派”一词在二十世纪上半期与福音派基本上是一个意思,但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葛培理领导的越来越妥协的福音派运动兴起后,基要派和福音派便开始指代两个很不同的运动,走的道路截然有别。基要派强调的是与世俗分别,不与自由派和天主教会对话来往,批判天主教和自由派,具有战斗精神。福音派主张的是与世俗融合、包容、妥协,与自由派和天主教对话来往,尊重其他宗教,从中去吸纳信徒。对圣经无误谬性上,基要派与福音派的差距也很大。就以创世记第一章神六日创造天地为例:前者会理解为字面上的六天,每天廿四小时,而从中引申出年轻地球创造论和智慧设计论等说法;而后者则理解为主流科学所理解的数十亿年。面对福音派对基要派保守的批评,基要派的回应是:当代基督教的问题是过于自由,过于随便,而不是过于保守,所以无需担心保守的信仰。路德宗认信教会并不认同基要派“五点基要”的立场,指出圣经中每一个教导都是“基要”和必不可少的,不存在一些可有可无、“非基要”的教义。路德宗相信在处理教义上,“不同宗派,不同看法”的精神并没有圣经根据,甚至与圣经背道而驰。“弟兄们,我借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歌林多前书1:10。基要派通常支持保守派政党,动员教友参与社会运动,反对堕胎和同性恋权利。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启示渊源草案》经修订后此草案共有6章,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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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启示本身;
- 论启示传授的两个管道-圣经与圣传;
- 论圣经的灵感与无误;
- 论古经;
- 论新经;
- 论阅读圣经。
草案中强调“圣经的无误”是指圣经中所教导的真理无误,并鼓励教友们应该勤读圣经。
教宗无误论是天主教会的教条宗教教义,正式始于1870年,在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中,由当时的教宗庇护九世正式颁布为天主教教义,此教义有很严格的规范,规定教宗在什么情况下的言论才可算绝对无错误。总括来说,所谓教宗无谬误,并不是指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绝对正确,而是他代表教会所宣告关于信仰和道德的训令,才列入无误的范围。所以这是指教宗在公告信仰教理上不能错误,而非指教宗是永远正确。这是借助耶稣对彼得的承诺,教宗能保留犯错的可能性。当他行使作为所有信徒的牧者和教师时,他凭借其最高的使徒权威,去定义一些有关信仰和道德的教条并由全教会执行。虽然这教条被定义于1869-1870年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但这教条之前已经一直被捍卫,例如在中世纪的神学时期,并且在反宗教改革时期成为被多数人接纳的意见。1870年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宣布,教会于下列三种情形下不能错误:教宗以教会领袖名义,对全球教会宣布有关教义及道德之事项。大公会议对上列事项之决定。与教宗保持共融的全球主教团对上列事项之决定法典749。教宗不能错误:教宗以全教会领袖名义,根据圣经和圣传,对有关教义信仰与道德之事项,以隆重方式所作之宣布不能错误。至于教宗以个人名义、或对部分教会所作之宣布、以及非正式之宣布,均无“不能错误性”的保障。此“不能错误性”既非不可犯罪性,亦非上主之启示或感发。
根据天主教的神学,这里有几个重要的概念去理解无谬误,神圣的启示:圣经、神圣的传统和神圣的训导。教宗无谬误是神圣训导的一部分,其中还包括大公会议和“平凡而普遍的训导。”在天主教的神学中,教宗无谬误是教会无谬误之其中一条渠道。教宗无谬误的教导必须建基在神圣的传统和圣经上,或至少不会出现矛盾。无谬误的教义依赖于天主教教义的基石之一:“彼得那至高无上的教宗,他的权威统治决定什么应该被接纳为罗马天主教会的正式信仰。”使用这权力是来自于罗马天主教宗被认为是教宗宝座权威。天主教徒认为这是使徒的权力和神圣的来源。于1870年7月18日由梵蒂冈郑重声明教宗无谬误。自那时起,一个对教宗说话有权威的最明显例子发生在1950年,当时教宗庇护十二世将玛利亚升天作为一道信条。在1870年的庄严定义之前,还有其他教宗权威的法令,例如1302年教宗波尼法爵八世的独一至圣,和1854年教宗庇护九世在罗马教宗的宪法定义了圣母无原罪。教宗无谬误是根据庄严的教宗身份和职权的教导,无谬误不单只是包括大公会议上的决定,也包含教宗在教会中所有的教导。根据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和教廷传统,教宗无误的是根据:
由耶稣基督所传递给彼得和保禄的权柄,并所有教义的声明和定义都是根据上帝的启示。一般天主教神学家认为,册封教宗也是一件无谬误的事,而被册封的人本身是被上帝所拣选并且是已认罪、悔改、有永生盼望的人。一般教宗也会在教会中被称为圣,并且得到教会的赐福。教宗无谬误在现今的教宗眼中是很难实现的,教宗约翰二十三世曾说出他并不是无谬误的,教宗本笃十六世也曾指出只在极少情况下,教宗是无谬误的。根据《马太福音》三16、九2,《路加福音》廿四34及《哥林多前书》十五5,《天主教教理》描述彼得在宗徒中位居首位。这充分说明因着彼得的信心,他作为教会的磐石。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十六18说,彼得将建立他的教会,并宣称战胜死亡的能力。在《路加福音》廿二32,耶稣给彼得一个使命去持守信心,而且每次他回转后都要坚固他的弟兄。《天主教教理》透过《马太福音》十六19节,认为耶稣给予彼得权力的钥匙,标志着有权柄去管理著神的殿,就是教会。在《约翰福音》廿一15-17,耶稣复活后给彼得权柄去牧养主的羊。耶稣将捆绑与释放的能力赋予给所有宗徒,尤其彼得《马太福音》十六19,被认为是在《天主教教理》中去开脱罪的权柄、对教义作出判断和在教会纪律上作出决定 。
在古代,老师的象征寓意着在大学教授办公室里的“椅子”,以及“看到”主教的意思。由于天主教认为宗徒彼得在保存合一上有特殊的角色,在众主教中被选立的教宗,好像彼得一样承继了为全教会发言人,也是宗徒的承继者,故教宗是被认为是坐在“彼得的椅子”或圣座上的。拉丁词组cathedra在字面上是解作“由椅子”的意思,被定义为“当他教宗作为全部基督徒的牧羊人和教师,凭借他最高的宗徒权威,罗马的主教所定义有关信仰或道德的教条,全教会都需要执行和坚持。”基于同意教宗“ex cathedra”,信徒需要的回应的特点是对教宗宣告“应有的尊重”。2008年,教宗的支持者于联合国外,手持引用《马太福音》16章的横额。天主教等以教条为主的信仰随着时间和历史而发展出它们的神学,而神学是由早期教会所形成。关于教宗权力的教条就像教会的教导和教会的构成一样,也经历过一段时期的发展。《福音》上已经清楚指出教宗拥有重要地位的意识,这一点同时也得到早期一世纪教会的认可。亚历山大的革利免曾就宗徒彼得的身份写了一句说话,“有福的彼得,他是被拣选的,是超群的,是众宗徒之首的,凡与彼得一起的人,救主已为他献出自己。”所以,彼得及他的继承人——罗马主教都拥有特别权力。教宗西里修在385年曾写道,被祝福的宗徒彼得为我们承担了责任,他是我们所相信的,在一切的管理的问题上保护我们和他一切的继承人。天主教一般认为宗徒的理解和想法已经被写下并记载在圣经里,并迅速地成为教会的生活习惯,从那里开始,一个清晰的神学就被展示出来了。很多早期教父谈到大公会议和罗马主教时,虽然认为他们没有防止错误的神圣保证,但却认同他们具有可靠的权力来教导圣经和传统的内容。
教宗良十三世,作为罗马主教和宗徒彼得的继承者,代表着神的基督教会基督教会。克劳斯·沙茨称教宗无谬误的教条是“不可能确定于单一作者或年代作为起始点”。其他学者如布赖恩·蒂尔尼则认为教宗无谬误的教条是由中世纪的彼得·约翰·奥利维提议的。沙茨和其他学者视这教条的根源是来自更远的早期基督教时期。布莱恩·蒂尔尼认为13世纪的方济各会神父彼得·奥利维是为教宗无谬误定下基础的第一人。蒂尔尼的想法被奥格斯·伯恩哈德·哈斯勒和贵格利·积逊接受;詹姆斯·哈夫和约翰·克鲁斯则拒绝认同。沙茨指出奥利维不应如蒂尔尼提议般,在这教条上有如此重要的角色,因为蒂尔尼是一位不能被早期正典学者和神学家的工作认同的人,而他的主要的教导来自奥利维两个世纪后的15世纪;沙茨宣称“可能确定于单一作者或年代作为起始点”。尔里希·霍斯特以同一原因批评蒂尔尼的观点。马克·鲍威尔以他的新教评估教宗无谬误的一般性问题,他拒绝承认蒂尔尼有关13世纪的奥利维理论,即认为教宗无谬误的教条定调于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且有源自14世纪的传统。鲍威尔特别引述·泰雷尼主教的重要性,并认为教宗无谬误是主教不断宣告拥有这权力,以及长久发展下来的。
沙茨指出“罗马教廷群体得到特别的尊崇,往往与信仰上的忠诚及传递上的保存,即信仰的传世有关”。他继续指出“教宗教导无谬误”的后期教条和513教宗何弥方程式的不同,后者宣称“罗马教廷从未曾犯错及永远不会犯错”。沙茨强调何弥方程式并不意味着能广泛应用于“个别教条的定义,但能应用于罗马教廷于整体信仰上的承传和彼得传统”。他特别主张何弥方程式并不能排除个别教宗成为异端的可能性,因为该方程式引用“主要于罗马传统之上,而不是专门为教宗个人而设”。十二世纪《教会法汇要》包含由教宗额我略一世(590-604)的声明,前四个大公会议都被大家敬仰“类似的四福音书”,因为他们已经“被普世同意成立”,并就额我略一世的说法是,“神圣罗马教会赋予权力予圣典,但并不受其约束。”一班称为教会法学者的评论员,一般的结论是教宗可以改变大公会议的法令和纪律,但被约束他们对信仰的言论,在该领域的权威高于教宗。不像那些十五世纪教会会议至上主义者提出来的理论,他们明白一个大公会议为必需涉及教宗,并意味着教宗加上其他主教的力量是大于教宗单独行动的力量。
当谈及有关道德与信仰的议题时,一些中世纪神学家如阿奎那便曾讨论过有关教宗无谬误一事。《教宗训令》是一份可能由教宗额我略七世在1075年签署的关于27条应属教宗之权力的文件。该训令的宗旨是教宗至上,其中“他可以罢免皇帝”一条使得世俗与宗教权力的界限被打破,并引起了世俗力量。而第19和第22条则分别指出“没有人能判断教宗”及“在圣经作证下,罗马教会从来不会犯错,他不会犯错直到永远”。在早期的14世纪,方济会对贫困形式展开冲突,属灵的人反对修道院方济并采取极端的立场,最终令宗徒贫困的概念名誉扫地,并因而被教宗约翰二十二世谴责,他们因拒绝接受教宗要他们改变规例而遭到迫害。在1322年3月,他委托专家根据基督和使徒们的想法来考究贫困的想法。专家们彼此都反对,大多数反对的理由是它谴责教会拥有财产的权利的想法。1322年5月,方济会在佩鲁贾及出相反的声明。他们使用的一种观点是,约翰二十二世的前任教宗曾在一篇文章宣布基督的绝对贫困的看法,并且因此,没有教宗可以提出相反意见。到了同年12月8日,约翰二十二世与他们继续争持。在1324年11月10日,教宗回答了之前的批评,他否认他对手的说法,“罗马教宗曾经提及的信仰和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及不容许继位人撤销。”他亦宣称,他自己的陈述与他的前任教宗们之间是没有矛盾。但事实上他的说法与前任教宗所说的有出入。很多人都认为约翰二十二世强烈不满别人将错误归到他或在他以前的教宗身上,而且他在谴责方济会时亦犯下了错误。
有关教宗无谬误纪念的油画(1870年Voorschoten)。由右至左:庇护九世,基督及阿奎那。在反宗教改革后的时期,罗马大圣托马斯学校的多米尼加神学院,即后来的圣托马斯·阿奎那天主教大学的阿格利暗积极地维护教宗无谬误的教条。由1654年至1672年出任圣托马斯大学的院务长的费雷在他的神学论文中为教宗无谬误护航,他指基督说“我已为你──彼得祈祷,这足已证明无谬误并不是对教会承诺,因教会是由头分离出来;却是对头承诺,因从他那里能成为教会的来源”。罗马圣托马斯大学神学教授多米尼克·格拉维纳关注教宗无谬误的问题,写道“对教宗来说,他是一人而且孤独的,他被赋予为头”;另外,“罗马教宗在时间性上是合一的,所以就个人而言他是无谬误的”。同样作为圣托马斯大学神学教授的文森佐玛丽亚·加蒂为教宗无谬误辩护,指出基督的话“我已为你祈祷”等等,是“单单对教会或宗徒以外的彼得承诺不易驳倒的原因;但这并不对不代表头和与头一起的其他使徒或对教会作出承诺。”他补充“因此彼得即使是在教会以外,仍然是无谬误的”。
1870年的教条定义,教宗无谬误正式在1870年被定义,虽然这观点的传统可以追溯至更远。对教会第四条教条式宪法的结论“永恒的牧人”,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宣布与主教里奇奥和爱德华菲茨杰拉德持反对意见:我们的教导和定义这是神圣教条,去透露罗马教宗讲及有关教宗宝座时,他凭借他的最高使徒权威,去领导所有牧师和基督徒博士,他定义有关信心和道德的教条,并由普世教会执行,透过神圣助手在彼得的祝福下给他承诺,是无谬误和神的救赎意志,他的教会应赋予有关信心和道德的教义,因而罗马教宗的这些定义本身并不是从教会的同意。根据天主教神学,这是一个大公会议通过无谬误的教条。由于1870年的定义没有被天主教徒看作为创立教会的,而作为一个对教宗训导真理的教条式的启示,教宗教导在1870年之前宣布取得就可以,如果他们符合载于教条式的定义标准,就认为是无谬误的。圣母无原罪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英国首相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公开抨击第一次梵蒂冈会议,指出罗马天主教有“……丧失道德和精神的自由。”他出版一本小册子叫《梵蒂冈的法令关系到公民效忠》中,他描述天主教会的“亚洲君主制:无非是专制的一种晕眩的高度,和宗教奉承的死亡层面。”他还宣称,教宗想破坏法治,并以暴政取代,然后隐藏这些“……与自由对立的罪,今人在窒息的烟雾下面。”纽曼红衣主教著名地以他的信回应函诺福克公爵。在他的信中,他争议良心才是至高无上的,与教宗无谬误没有冲突。他说:“如果教宗愿意,我与教宗喝杯,但仍然首先为良心,其次才为教宗。”他其后再说:“梵蒂冈会议离开罗马教宗,是因为发现他。”他满足于温和的定义和具体的问候,可以声明无谬误。
在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提出的《教会宪章》,是对教会来说重要的文件,为了避免任何人的讨论和怀疑,明确地重申教宗无谬误的定义。内容的表达如下:本届神圣会议,步着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的后尘,一同教导并声明,耶稣基督永生的牧人,曾经建立了圣教会;如同祂由父派遣而来,祂也把使命交给了宗徒们(约翰福音:二十,21);祂要宗徒们的继承人,就是主教们,直到世界终穷作教会内的牧人。为使主教职保持统一不分,基督定立了圣彼得为其他宗徒的首领,并在他身上建立了信仰统一及精神共融的、永久可见的中心与基础。对于罗马教宗首席权的设立、权限、性贸、与永久性,以及其不能错误的训导权,本届神圣大会,再次向全世信友提示其为应该坚信的道理。
天主教会没有关于教宗的话任何事情上都是无谬误的教导,教宗无谬误的官方论调是,除了正典中的圣人外,情况是极为罕见的。天主教神学家认同教宗庇护九世于1854年定义圣母玛丽无原罪的教条和教宗庇护十二世于1950年定义圣母升天的教条同样是教宗无谬误的事例,但两者实际上是由教会的训导确认的。然而,神学家反对其他文献的认受性。关于历史上教宗的文件,天主教神学家和教会历史学家克劳斯·沙茨做了深入的研究,于1985年发表了一份有关ex cathedra文件,认定下列事项:
良的《大卷》,由教宗良一世给君士坦丁堡总主教夫拉维亚,449年,于基督二性的讨论上,由卡尔西顿会议接收;
教宗佳德的信,680年,关于基督的两个意志,由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接收;
教宗本笃十二世,1336年,主张荣福直观发生在刚刚死后,而不是最终的审判之前;
教宗意诺增爵十世,1653年,主张谴责杨森的五个主张为异端 ;
教宗庇护六世,1794年,谴责毕斯多亚议会所定的七个杨森主义命题为异端邪说;
教宗庇护九世,1854年,确定圣母无原罪论;
教宗庇护十二世,1950年,确定玛利亚升天说。
有关教宗无谬误的文献一直都缺乏完整列表。信理部在1998年于《罗马观察报》1998年7月刊登,列出了一系列由教宗和大公会议提出的无谬误宣告,同时指出这不意味是一个完整的清单。当中一份文件提及教宗约翰·保禄二世的宗座牧函《司铎圣秩》中提到男人神职人员守独身的传统,即较早前大公会议已注明是无谬误的。虽然这封信不是有关,但却清澄了在一般及普遍无谬误的教导。枢机确定若瑟·拉辛格及塔尔奇西奥·贝尔托内在大公会议的评论中,亦共同确定了这事情。教宗无谬误的概念比第一次梵蒂冈会议成立的教条更广泛,故遭很多教宗明确地拒绝。因此,在十四世纪主张无谬误论的方济各会,和十三世纪的彼得·约翰·奥利维,对于教宗尼各老三世的声明被教宗约翰二十二世拒绝。他谴责方济会的条款是:“留下开放的路让日后的神学家能重新用不同语言去制定无谬误论的教义”,就像神学家圭多,他是教宗约翰二十二世教廷的成员,在1330年说“较接近十九世纪的教宗无谬误论的教义比任何已经开发较早”,及预期第一次梵蒂冈会议的教义。
在第一次梵蒂冈会议前,有些天主教徒不相信教宗无谬误论,例如法国神甫弗朗索瓦菲利普(1677-1763年),他写了教义去否认教宗无谬误论。又有德国费利克斯布劳(1754-1798年),他是美因茨大学教授,去评论无谬误论。在1822年,贝恩主教宣称:“在英国和爱尔兰,我不相信有任何天主教保持教宗无谬误论。”在1989至1992年有一个向15至25岁年轻人的调查,其中81%是天主教徒,84%的人年龄小于19岁,而62%是男性。他们主要来自美国,也有来自奥地利、加拿大、厄瓜多尔、法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秘鲁、西班牙和瑞士,发现36.9%的人申明“教宗有权说话无谬误”,而有36.9%的人不承认,也有26.2%的人说他们不知道。此外,在1870年之前,相信教宗无谬误不是天主教信仰的要求。所以,教会接受从1793年在爱尔兰需要立誓而获准进入某些职位及声明“这不是天主教信仰的信条,我也不需要相信或宣称教宗是无谬误的。”
爱尔兰主教于1826年1月25日重复其接受给天主教神职人员和教友指出:“爱尔兰的天主教徒不但不相信,他们在宣誓中宣称……这不是天主教信仰的教条,他们不须相信教宗是无误的,并且他们也不需持守自己“去服从任何不道德的指令”,虽然教宗或任何教会权力发出或直接命令。相反地,他们尊重服重这些命令会带来犯罪的危机。”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那一年,英国天主教持不同政见者签署的宣言和抗议,签署状态如下:我们也被指控持有我们的宗教原则,这隐含的服从是从我们教宗和议会的命令和法令;倘若教宗或议会为教会的利益,命令我们拿起武器对抗政府,或以任何方式来颠覆这个国家的法律和自由,或消灭与我们不同立场的人,我们坚持自己必须服从这样的命令或法令,唯有在永恒的火里受苦。而我们积极否认我们不服从教宗和议会,或其中一方。我们认为任何行为本身不道德或不诚实是可以被判断,这样做无论是对教会的利益,还是顺从任何宗教力量。我们认识到在教宗没有绝对正确,我们不相信当我们不服从任何此类命令或法令可能受到任何惩罚。
斯巴鲁·辛普森表示,“自1870年以来所有转载作品已被改变成符合梵蒂冈的想法。在某些情况下,在较早期开始减少了整合的进程。因此,我们现在关注1870年以前的作品。”所以,他引用在此日期之前的版本。他的神学作品在1829年出版,Delahogue教授断言罗马教宗的教义,即使当他谈到,高于一般议会的学说可能在不损失信仰或异端危机或分裂下被否认。在他1829年的论文《在教会之上》,“教宗至上主义的神学家将无谬误归因于罗马主教在这方面的考虑,和当他们说。然而,这被其他人否认,尤其是法国天主教徒。”1830年版的天主教徒伯林顿和柯克的《天主教信仰》说:“教宗的定义或法令,在任何形式的发布,完全由一个议会或教会的接纳,没有人因内部同意而被责成异端的痛苦。”1860年版《基南的教义》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天主教学校使用,归因于新教徒的想法,天主教徒被迫相信教宗无谬误。
(问)天主教徒一定相信教宗本身是无谬误?
(答)这是一个新教的发明:天主教信仰没有教条,没有任何决定要承担异端的痛苦,除非他被接纳和被教师队伍执行,就是教会的主教。
(问)但有些天主教徒在梵蒂冈会议前否认教宗无谬误,过往在这个问题上也有责难。
(答)是,但他们通常在保留下这样做。只要他们进而掌握教会的首脑,和受他未来的定义限制。
接续1869年至1870年第一次梵蒂冈会议之后,天主教徒中出现对教宗无谬误持不同观点的人,他们几乎全是德国、奥地利和瑞士人。这些持不同政见者,同时担任著教会无谬误的省议会,但也不愿接受教宗无谬误的教条,因而出现他们和教会之间分裂,导致社区的形成及与罗马分裂,这后来被称为旧天主教教会。大多数天主教徒也接受这定义。在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前,约翰.亨利.纽曼认为,如果将教宗无谬误视为神学的意见,他反对定义为教义,因为他担心将来会被滥用和误解。他十分接受温和的定义“教宗无谬误只能执行于某些限制的部分:最初给使徒教会的信仰和道德教条,和经文和传统流传下来的。”一些当今天主教徒,如汉思昆《无谬误》的作者、历史学家加里威尔士《罗马教宗的罪恶》的作者,拒绝接受教宗无谬误作为一个信仰问题。汉思昆已被教会排除了不能教导天主教神学。布莱恩帝尔尼同意汉思昆,他引用并得出以下结论:“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去证明在十三世纪前教宗无谬误已形成任何神学或圣经正典规范的传统;这教义是被持不同政见的方济会成员按著适合自己的立场而去创立的;但只有在最初期有抗拒,但因为这教义对教宗的方便而被教宗去接纳。”加思哈特利,“……在以前的研究中绘制维特根斯坦的治疗词义,”争论无谬误的教义不是真与假,乃是无意义。他声称这教义在实际上是没有实际用途,并屈服于这意义上是不相关的。天主教神父伯恩哈德月哈斯勒(1980年7月3日)写了一份详细的分析第一次梵蒂冈会议,精心策划了一段去说明教宗无谬误的报告。
那些反对教宗无谬误的人指出这个讲法与圣经和早期教会的教导都是有违背的。根据《马太福音》16:18,“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当中的你虽然是指彼得,但这磐石是指主耶稣基督而不是彼得,所以彼得的权力并非如此大。根据《路加福音》22:32,主耶稣为彼得的信心祈求,因此亦反映出教宗或教廷并非绝对无谬误,罗马教廷所提出的只是新的学说而已。根据彼得在早期教会的角色,他在宗徒行传有领袖般的地位,但与保禄同属同等地位及影响力,而保禄也成为新约中很重要的人物,因此,在加拉太书2:11-14中,彼得也会被保禄批评,并借此证明彼得也是绝非无可指责的。在《彼得前书》1:1和5:1中,彼得只称呼自己作宗徒或长老,没有表明出自己是门徒之首或任何作为领袖的名衔。在《约翰默示录》22:18中,“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指出没有任何人能在新约以外额外加上自己的意思,包括教廷在内。在犹太人中,从来没有无谬误这个讲法,这讲法只是一个新的发明。教宗无谬误只是一个属于异端的讲法而已。在耶路撒冷会议中,彼得不像是一个无谬误的教会首领,他所提出的争论也没有因为他的身份而成为最终的决定。无谬误的权力来自圣经,而不是教宗,在新约中,教会的领袖只是主教或长老,而不是教宗。由始至终,在教会的历史中,教宗无谬误的教义仍然缺乏全面和普遍的支持。
东正教拒绝教宗无谬误的教条。东正教基督徒认为的圣灵将不允许东正教基督徒的整个信徒体堕入错误,但留下怎样才能确保任何情况下也确保圣灵保守的问题。东正教认为,在头七个大公会议中,《福音》的真理均有可靠、准确的证人,所以会议是无谬误的,因为他们注意的是基督徒的信心,而不是注意在会议的体制结构之上。此外,东正教基督徒不相信任何一个主教是无谬误的,或教宗无谬误的想法在第一个世纪基督教中被教导。正统历史学家常常指出谴责教宗和诺理一世为异端的基督教第六次大公会议,是重要的指示。然而,和诺理的给谢尔盖(Sergius)是否符合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的标准,是一个争议。而其他的正统学者认为,过往教宗于梵蒂冈会议以无谬误的身份,作出在信仰和道德的教导,现在被公认为是有问题的。英国教会和它的姊妹教会圣公会拒绝教宗无谬误论,透过英国教会在1571年所颁布的三十九条信纲去表达拒绝。
第十九条:论教会:凡是诚心相信的人,聚集成会,传讲神的正道,遵守基督的命令以施行圣礼,不遗弃圣礼中的要事,那么这会便是基督有形的教会。
第二十一条:论公会的权威:公会未奉君王命令和意旨不可召开。它们既得以召开人的会,一切的事并非都为神的灵和话语所统治,它们可能错误,并且有时错误了,甚至在属于神的事上也错误了。所以,它们规定为得救所必须的事,除非得以证实是从圣经来的,否则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权威。
循道宗
约翰·卫斯理从循道宗的角度修正了英国圣公会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在美国的。文章省略了有关罗马教会和议会的错误,包括圣公会条款明文的规定,但仍保留第五条,其中隐含属于教宗权威的罗马天主教想法,而且能够定义信仰等事项显然不是源自圣经:第五条指出,圣经包含一切有关救赎的事情,它是不需要的任何人的解读或推理才能成为一则信条……这亦表明没有人能凌驾在圣经的权威之上。
改革宗
长老会和改革宗教会拒绝教宗无谬误。西敏斯特信仰信条指出,“在1646年,这是打算取代三十九条信纲,标明罗马教宗为‘反基督者’是为了走得更远”,信条包含以下陈述:圣经对无谬误的解释规则是圣经本身:因此,当有任何经文的真实性和完整意义上出现问题不是多方面的,而是一方面,它就必须被搜求和被其他地方的知名发言更清晰。最高法院法官引致的宗教争论都被确定,所有层级的议会、古代作家的意见、人的教条以及个人的圣灵,都要被检查,并在判决时我们要静下来,没有人能说话,只有圣灵透过圣经中说话。除了主耶稣基督外,教会里就没有其他的头。既不是罗马的教宗,在任何意义上,是它们的头;那敌基督,即大罪人,和灭亡之子、在教会高举自己的,就是敌挡基督和自称为神。
福音派
福音派教会不认同循道宗与改革宗对教宗无谬误论的论点。福音派相信圣经是无谬误的。大多数福音教会和机构都有教义去声明,圣经是由希伯来文圣经和新约圣经组成,是信仰和实践的唯一规则。当中大部分的声明,是有关福音派积极回应方式的信条,并且不包含引用教宗或不属于福音派教义的成分。把教宗的世俗权力当作教条阐述的声明,为了在教条中提升教宗的世俗权力并在罗马召开大公会议,起源于第三世纪的天特会议,在1863年12月举行了一次会议,当中出席的主要是奥地利和匈牙利的主教。在普奥战争后,奥地利意识到意大利国,结果因此而有重大的政治改动,“卡托利卡文化宫建议教宗无谬误将取代教条的世俗权力。”这次会议的主要目标将是引起教宗强烈的声明,并有关世俗权力的事。这个议会的第二个目的,就是远离罗马,并向欧洲显示出梵蒂冈不再享有必要的自由,虽然行为上已证明意大利政府在其渴望和解,并准备以满足教廷的意愿,而实际上他在能力上已经做了一切可做的事。
德意志帝国宰相奥托·冯·俾斯麦担心庇护九世和未来的教宗将使用无谬误的教条作为促进一个潜在的“教宗渴望国际政治霸权”的武器:“俾斯麦的注意力被固定,这源于他惧怕国际天主教会有意欲以于1870年宣布的教宗无谬误来控制德国。若如之前所述,没有一位教宗对国际政治霸权有渴望,而俾斯麦的抵抗就可被视为太极拳,当时许多政治家都作为说客。这引致文化斗争,当中主要是普鲁士在德国各州实行的措施,试图以立法限制天主教教会的政治权力,减少事务的危机。”天主教会在多个世纪以来的政治行动,早在1868年2月29日于意大利就发生了。当神圣的监狱颁布法令非埃克佩迪,宣告天主教应该于意大利王国是“既不作选民,也不被选上”。该法令的主要动机是,通过采取人大代表誓言可能会被解释为一个批准掠夺圣座,因于教宗庇护九世1874年10月11日的观众宣布。但这只有在1888年是被宣布为绝对禁止的,多于告诫意味着一个特定场合的法令。为了防止教宗干预政治的潜在危机,于1872年,俾斯麦尝试与其他欧洲国家政府达成共识,即未来的教宗选举将被操纵。他建议欧洲国家政府应该事先拟定一些不合适当教宗的候选人,并指示自己国家的枢机主教以适当的态度投票。这计划在《俾斯麦对德国对外代表的外交机密通传》中流传。
俾斯麦写道:这协定已结束这世纪的开始时产生的,在某程度上,教宗和政府间亲密的关系;但是,在这一切之上,梵蒂岗会议完全改变有关教宗的无谬误和司法权。他们对教宗选举的兴趣增到一个极大的程度──但他们关心自己的权利也是坚实的基础。对于这些决定,教宗开始假设给予权利每个独立教区里的主教──主教的权力更为实在地掌握他们的手中。原则上,教宗取代了每个主教的独立位置;但实际上,教宗随时随地能将自己提升至之前的位置,与政府联系。而主教成为了教宗的工具,其官员也没有责。相对于政府,他们成为正式的外交权力,而这权力是因着教宗的无谬误的,是世上一种完全绝对的权利。在政府承认新教宗的地位,并给予教宗行使权力的特权前,他们必须问清楚自己选举的选择,以及他们选择的人能否保证不会滥用这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