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周年反思路德改教的灵性启迪                王艾明 牧师


马丁· 路德不仅是一个文明转型时期历史教会的改革者,同时,也是灵性操练的前行者和引导者。他的许多先知般的声音和观点,越来越被普世大公教会所理解和接受。从神学解释学视野中,我们应该看到路德的许多观点对其后世的西方文明乃至整个华人世界的启迪。

 

必要的历史回顾:

基督教历史上,自公元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李锡尼共同签署《米兰敕令》(Edictum Mediolanense, Edict of Milan),宣布在整个帝国境内基督教合法化;325年,皇帝召集统一基督教信仰解释标准的第一次普世公会议 (First Ecumenical Council),颁布《尼西亚信经》(Creed of Nicean); 381年,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即第二次普世公会议,确立基督教为国教。从此,如何将上帝的国度之光照耀在世俗世界,就成为历代基督教教父和牧者们祈祷和事奉的心愿和使命。

公元430年,圣奥古斯丁逝世,标志着西罗马帝国即将灭亡于蛮族,古代罗马文明终止(476);

公元496年,克洛维一世(Clovis Ier,466-511)皈依罗马公教会,法兰克王国奠基人、国王;

800年,查理大帝, 又通称为查理曼(Charlemagne ,Charles the Great, 742---814)被罗马教宗加冕为神圣罗马人皇帝,标志着经过西罗马帝国被蛮族灭亡之后,野蛮而无序的约500年 “黑暗时期”进入最后时期,欧洲将重新回归文明和秩序。历史文献证明,罗马教会浴火重生,在“黑暗时期”默默耕耘,广传福音,教化蛮族,最终目的是以基督教信仰和价值建立世俗的基督教帝国(Christendom)。因此,基督教世界秩序与世俗帝国制度必须建立在罗马公教会的神圣权威之上,开启了中古欧洲历史的基督教文明时期;

1215年,英诺森三世时代英国基督徒贵族迫使英国国王签署《大宪章》(Magna Carta), 标志着欧洲世俗秩序之合法性和合理性必须基于基督信仰的基本原则,即,世俗君权并非最高权威。

第一次教会大分裂是1054年,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国家教会在世俗政权的支持下,与欧洲的罗马教会,其高于世俗诸侯和君王,借口《尼西亚信经》的“和子句(Filioque”不认可,宣布绝罚和断交。从此,在基督教历史上的东正教和西方的罗马公教,出现在欧洲的东西方;

第二次教会大分裂是公元1378-1417发生在欧洲罗马公教会内部,在世俗君王的介入下,罗马公教会上层出现权力腐败和灵性下滑,罗马教廷受法国国王的胁迫从梵蒂冈嵌入法国的阿维农(Avignon),史称“阿维农之囚” (Prisoner of Avignon)。这个时期,同时出现两个教宗,甚至,出现三位教宗并存割据和分裂局面,长达69年。期间共七位教宗和绝大多数枢机主教都是法国人,授命于法国国王。教会因为掌握世俗权威的合法性,因而教会最高层的决策者之职位和权柄成为世俗腐败的中心。这个时期的分裂状态,被称为大公教会史上的第二次大分裂;

第三次大分裂,就是1517年,路德贴出《九十五条论纲》为起点,于1520年路德被罗马公教会开除出教,从此至今,西方罗马公教会正式分裂出与世俗国家政权完全一致的Protestantism, 中国大陆译成基督教,或新教,而罗马公教会则译为“天主教”。海外华人在香港和台湾等地,将“基督教或新教”译为“更正教”,天主教界将之译为“抗罗宗”或“誓反教”等等。

 

大公教会的鼎盛时期和困境:改革从未停止

  1. 1075-1122, 教宗格里高利七世(Sanctus Gregorius PP. VII, 1020-1085 ),就主教叙任权和贩卖圣职做出改革,史称格里高利改革。在中世纪,欧洲政教关系格局中最大的冲突就是主教叙任权斗争(Investiture Controversy)或叙任权争夺(Investiture Contest)。罗马教廷和世俗君主在11世纪和12世纪,就世俗君主所握有对圣职的任命和授予权所造成的圣职贩卖(Simony)之腐败现象做出不懈的抗争和改革。其中,格里高利七世主张教廷权威高于世俗君权和圣职独身制,来改革教会弊政,引起极大的纷争和冲突,试图解决日益败坏的罗马教会最高层权威;
  2. 公会议主义(Concilianism)运动,试图以普世教会的大公会议为教会最高权威机构,取代教宗个人的最高权威,以此来克服世俗君王选择亲戚亲信作为教宗,再以教宗个人的权威,来使得大公教会服务于世俗君王利益之弊政;
  3. 修道主义精神:圣本笃(St. Benedict,      )《  本笃会会规》、Thomas a Kempis, 《效法基督》和 神秘主义隐俢运动 (埃克哈特大师, Meister Eckhart,  Eckhart von Hochheim, O.P. c. 1260 – c. 1328)
  4. 圣方济各:灵性,简朴,助贫;尊重自然;宗教对话;和平与圣爱;
  5. 威克里夫改革:罗纳德运动和圣经翻译事工
  6. 胡斯改革

 

何为路德的改教历史性?为什么其影响至今犹存?

+ 1520年,路德发表了27篇论文,基本奠定改教的神学基础。

“论教会的巴比伦之掳”主要讨论圣礼教义,确立7件圣事中的两件为圣经明示,基督亲自设立(洗礼 le baptême和圣餐礼la sainte cène);

“论基督徒的自由”,处理善功与信仰的关系;

“致德意志基督徒贵族书”,论及基督教帝国(  或译:基督教世俗秩序,Christendom,la chrétienté)与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主权的关系;从此,近代民族主义开始支撑世俗政府突破千年以罗马教会为合法性权威的神治政体,演变成工业革命时期的各种事件,如世界范围拓展殖民地;贩卖黑人为奴;民族国家之间无休止地战争和屠杀;种族主义和意识形态造成的欧洲和世界范围的冲突与战争等等;

1520年也标志着欧洲大公教会的大分裂,路德被逐出罗马教会;

在世俗政府的支持下,路德继续其改教的事业,其追随者以德国诸侯所在的领地和城市为主,一个个参与彻底脱离罗马教廷的管辖,最终在教会信仰规范上抗议和否认千年大公教会的既定范式,预备了与民族国家的政府建立“教随君定”(Cuius region, eius religio) 的新的政教关系体制(1555, 《奥格斯堡和约》)。

+ 加尔文主义影响下的改教事业,继续了路德改教的原则和主张,推动着欧洲文明的重建和发展,通过“五月花号”事件(1620),开始了北美在一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中重建基督教世界秩序(Christendom)的使命。这一历史性的时期目前依然还是进行中。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路德所肇始的宗教改革运动,具有世界历史和人类文明史的意义。

同样,民族主权国家藉着路德改教的精神氛围也纷纷确立独立于罗马公教会的司法权威;而工业革命造成的产业阶层,也使得欧洲知识界在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哲学视野中探索教会教义系统之外的人类救赎之终极盼望,这就是无神论的意识形态的萌芽和成长,后来,借助自然科学在工业革命时期对教会权威的削弱,形成影响后世至今的无神论革命和政治意识形态系统。

 

大公教会传统,是否终止于路德的改教?

  1. 德国和北欧民族主权国家脱离罗马公教会法统,以信义宗为国家教会;与此同时,英国亨利八世藉着改教的大趋势建立英国国家教会(Church of England); 瑞士苏黎世和日内瓦先后建立归正宗教会,并预备着独立和自由教会的理念和模式;这种依据“ 教随君定”的国际法原则所确立的新的政教关系格局,通过后来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形成现代国际关系体系。这就是说,以主权国家的法统,建立民族独立的政治和法律秩序;新教教会的主流模式就此确立,即,信义宗,归正宗,圣公宗,分别基于民族国家的主权和法统,完全脱离长达千年之久的以罗马公教会为法统的基督教帝国(Christendom);
  2. 激进的改教派 (Radical Reformation)应运而生,推动着路德点燃的改教事业;
  3. 罗马公教会的改革(Contra reformatio, Catholic Reformation)。罗马公教会内部以“反宗教改革运动”(Conter-Reformation)来进行实际上的改革:

 

依纳爵 罗耀拉创建耶稣会(Jesuits, Societas Iesu, S.J.或S.I.);

1545-1563, 召开特伦托公会议,又译天特公会议 (Council of Trent) ,实际上汲取了路德等改教者的抨击,在不影响教会权威和合一的前提下,更正了许多管理上的弊政,进行了天主教内部的改革;

路德的《大小教义学问答》(Small and Large Catechisms )和信义宗的教义总汇《协同书》(Book of Concordia),梅兰希顿的《奥格斯堡信纲》(Confession of Augsburg, 1530),英国圣公会的《三十九条论纲》,《公祷书》;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教会律令》、《日内瓦信纲》;归正宗教会的《海德堡教义问答》、《威斯敏斯特信纲》、《多特信纲》等等,都确立了改教运动不是否认由使徒、使徒教父、殉道教父和中古教会圣师等代代传承的大公教会传统,特别是教理和教义构成的教会信仰传统,其中将教会信仰的根本,即圣经正典,明确无误地确立为信仰本体,将《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确定为关于圣经启示的教理和教义规范。这样,前四次大公会议所颁布的教义规定,依然是与罗马公教会分离的新教三大主流教会的道统。由此,也预备了未来新教主流教会与罗马公教会重新修和与合一的教义基础。在这个背景上,我们可以确认,宗教改革家们,的确不是分裂大公教会的信仰系统,而是志在改革千年罗马公教会在圣俗事务和教会教务管理上的失误、败坏和腐败。

激进的改革派,则完全拒绝新约教会以降的所有大公教会的传统与教义规定,走出另一条信徒个人与主耶稣基督具有直接关系的路径;他们完全否认大公教会的圣礼规定,否认婴儿洗;否认基督信仰在世俗世界的价值和责任;否认基督徒在涉及到公义和罪恶问题上的道义和使命;否认一切涉及政治与伦理等公共事务上的教会角色和作用等等。他们的属灵根源并非源自路德改教,而是从初期教会时代就出现的各种灵恩运动和诺斯替主义思潮。它们在圣经正典和信经规范之前,就或现或隐地出现在各地的基督徒群体中。即是殉道教父为主体的大公教会将之定性为各类异端,也无法完全熄灭这类同样信奉耶稣基督的信众团体。路德改教动摇和震撼了千年大公教会的法统,也就预示着从此即是在罗马教会之外,也不可能借助任何一个世俗的民族主权国家重建单一法统的教会,无论是德国,还是英国,历史证明,无数宗教战争和杀戮,最终,还是于1689年的《宽容法案》,创立新的政教关系的法统。这样,激进的基督教群体,借助理性主义和启蒙主义的世俗氛围,也就如雨后春笋,遍地生存和发展,形成了基督教三大主流教会之外的蔓生沃野之景观至今。

 

路德改教所需要的灵性甦醒和突破如何从合理性的层面获得今日世界的理解和认同?

 需要今日明确的是,路德改教之巨大的历史性的灵性甦醒,并非意味着单凭一腔热血的激情愤怒之为,而是通过震动人心的具有口号式主张和原则,否则,日耳曼罗马帝国的诸侯和各类人文主义学者、罗马公教会具有灵性和信仰原则的神父、修士和信众是不可能顺应其改教主张和原则,走上脱离千年大公教会正统的改教之路的。

作为圣奥古斯丁修会的高级僧侣,路德灵性的甦醒是与其所传承的圣奥古斯丁的神学正统密切相关。就此,路德毫无畏惧地面对权威所在的罗马教廷,因为正是圣奥古斯丁等教父和教会圣师在圣经正典、信经和教理教义等奠定了大公教会的信仰正统和道统。

作为今日的理解者,我们至少需要了解和知道如下几点,就可以让我们初步知道路德改教在灵性甦醒上对世界的影响:

1)三个唯靠( Sola

  1. Sola fide, 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 by Faith)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 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1:17)他的灵性甦醒最初是关于“上帝的义”,他坦诚自己最初的恐惧和憎恨,后来藉着讲授罗马书而获得亮光和启迪。《论基督徒的自由,1520》

  1. Sola scriptura,唯靠圣经;1521-1534,勉力从希腊文和希伯来文译《圣经》为德文;1518年之前,大公教会已有14次翻译圣经事工,将圣哲罗姆译的拉丁文圣经译成德文圣经。路德的译本除了直接从希伯来和希腊原文翻译之外,还采用了大量的当时和当地的德语方言和口语,来翻译圣经原文中的许多词句;
  2. Sola Gratia gratis; 无价的恩典;昂贵的恩典;廉价的恩典;

2)教制重建:

  1. 信徒人人皆为祭司 (《致德意志基督徒贵族书》,1520)
  2. 圣礼论 (《教会被掳巴比伦》,1520)确立脱离罗马公教会的圣礼论;

3) 教义重建:

  1. 律法-福音论;
  2. 两种权柄论;
  3. 律法的两种功用论;
  4. 自由意志论;
  5. 隐秘的上帝与彰显的上帝论;
  6. 良心论;

 

教会信仰传统:十架神学论

  1. 对后世灵性甦醒的历史性影响
  2. 梅兰希顿(Philip Melanchthon, 1497-1560);
  3. 加尔文(Jean Calvin, 1509-1564);
  4. 克蓝麦(Thomas Cranmer, 1489-1556)
  5. 诺克斯(John Knox, 1505-1572)
  6. 胡克尔(Richard Hooker, 1554-1600)
  7. 伯萨 (Theodore de Beze, 1519-1605)
  8. 卫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